1 停车场规划设计原则
停车供给应基本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停车场应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土地利用、机动车拥有水平、客运交通方式等方面相匹配。停车场规划设计应利于实施建设和管理,将停车作为一种调控手段,通过杜绝非法停车,对交通拥挤、机动车拥有量进行调控。
2 停车场规划设计的内容和方法
按城市规划步骤,停车场规划相应的内容和方法为:停车行为特征及其基本概念、停车需求及预测分析、停车供给分布理论、停车场及停车设备分类、停车场规划及换乘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建筑物停车配建系统规划设计、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没计研究。
3 停车场规划设计中若干关键性问题
3.1 停车场规划设计目标
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停车规划设计不可能一步到位,因此在城市总体规划设计、分区规划设计、详细规划设计中,都必然包含停车规划设计内容。停车场规划设计目标可分两个层次,一是近期目标,解决现状(或三至五年)停车问题,二是远期目标,满足未来城市停车需求。规划设计目标将涉及到资源合理配置与利用,当按远期目标进行规划设计时,在短期内停车指标会过大,特别是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可能引起用地和建设的浪费。当按近期目标规划设计时,停车场缺乏所导致的交通问题随时间推移也将愈加严重,而且建筑物一旦建成,很难再从用地上或建筑规模上增加配建停车设施。停车场规划设计必须综合考虑近远期目标,保持弹性发展。
3.2 总体规划设计中的停车场规划设计
我们常常看到城市总体规划设计中,将“公共停车场”以具体规模落实到位,画到规划设计图中,依笔者观点,这是毫无意义,毫无依据的。如前面所言,假设一个区域或地块,所有建筑物都按配建指标建有完善的配建停车场,就不再需要公共停车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用地布局毕竟是相当概括的,也无法确定一个地区配建指标不足而修建“公共停车场”(即使确定了配建指标不足,首先应考虑修改配建指标,而不是布设“公共停车场”)。
因此,在总体停车场规划设计阶段,主要内容是:确定停车发展政策和全市停车总需求、确定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我们的思维方式应该是:停车场的健康发展应基本满足城市停车需求,否定非法停车,配建停车设施加上合法的路边停车设施应基本满足城市停车总需求,传统的“公共停车场”不能成为总体规划设计的主体,所谓的“公共停车场”(沿用传统概念)只能是城市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对停车设施不足部分的补充。
3.3 停车发展政策与配建停车指标
停车发展政策和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是城市总体规划设计阶段比较应有所作为的方面,也是起到对停车总体控制与把握的两个主要方面,是总体停车场规划设计的工作重点。停车发展政策是停车场发展的总体策略,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停车车位缺口过大,基本上是提倡建设,但仍缺少鼓励发展建设的措施和稳定的建设资金来源。停车发展政策应从土地资源、机动车发展水平、出行方式等方面综合论证停车场发展策略和保证停车场建设的措施,并从政策上对机动车快速增长起调控作用。如日本和中国香港的停车发展政策着重强调鼓励私人投资停车场建设,采用“购车者必有车位”的政策以控制机动车过快增长。
配建停车指标是实施停车场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的依据。八十年代颁布的“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对配建停车指标作了详细规定,多年来是指导我国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的依据,相当于“国家标准”。为适应当前机动车增长形势变化,有关部门正着手修订此规则。但是各城市经济和车辆拥有水平是不一致的,停车场配建定额指标也不是只有这一个的,为此,不少城市已依据本城市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配建停车指标,并列入地方法规(如:上海、深圳等城市)。这种做法值得提倡,笔者认为,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与总体规划设计对应的交通规划设计,应加深对配建停车指标的研究,制定切合实际需要的标准,而不是简单地套用“国家标准”,此外,配建停车指标中应对自用和公用两个部分做出详细的量值规定。